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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某公司驻京代表走私逃税560万 一审被判10年 

 (2005-06-03 北京晚报 )
      
   韩国株式会社远东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于准圭因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款560余万元,近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于准圭表示上诉。

  1996年2月至1998年3月间,于准圭在为北京株远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韩国产混凝土搅拌车的业务过程中,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采取向延边三龙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南澳跨海大桥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兴中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振宏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等特定减免税企业收购免税指标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先后从大连海关、天津海关、黄埔海关免税进口韩国产混凝土搅拌车29辆,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5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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