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青岛市地税局了解到,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该局成功查处一起虚开货物运输发票案。
据青岛市地税局有关人员介绍,涉案企业青岛市黄岛区某物流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以营利为目的,违法虚开货物运输发票,为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0多家单位虚开发票,已查实虚开发票金额近400万元。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今年5月,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发现,黄岛区某物流公司的一张货运发票有明显“大头小尾”
的迹象,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随即,稽查人员对该公司存在的疑点展开检查。稽查人员从该公司开业以来已使用的1975份发票中,随机抽查了16份交通运输业发票。通过调查核实,被抽查的发票全部采用“大头小尾”方式虚开,仅16份发票少缴税款77497.52元。针对嫌疑人有逃逸的可能和案情的复杂性,地税部门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将3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另有1名嫌疑人在逃。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某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9月至12月,张某以该公司名义从税务机关领购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1975份。在无真实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张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另外2名嫌疑人作中间人,按票面金额2.6%~3%的标准收取开票费,并采取“大头小尾”的方式虚开大量货运发票,仅张某一人就虚开发票600余份。其中虚开给青岛某玻璃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53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虚开金额达3741200元,受票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达234101.2元,该公司自己少作申报纳税374万多元。
由于掌握账簿凭证的另一犯罪嫌疑人仍在逃,以及此案的发票受票人涉及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0多家单位,加之有大量案情疑点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目前青岛市税务、公安正在联手开展工作。
来源:中国税务报